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及其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工艺生产的通用硅酸盐水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75-2007 通用硅酸盐水泥
GB 4915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6566-2010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 16780 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T 17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T 21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GB/T 213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GB/T 476 煤中碳和氢的测定方法
GB/T 4131-1997 水泥的命名、定义和术语
GB/T 12960 水泥组分的定量测定
GB/T 26281 水泥回转窑热平衡、热效率、综合能耗计算方法
HJ 467 清洁生产标准 水泥工业
JC/T 452 通用水泥质量等级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水泥 cement
加水拌和成塑性浆体,能胶结砂石等适当材料并能在空气和水中硬化的粉状水硬性胶凝材料。 (GB/T 4131-1997)
3.2 通用硅酸盐水泥 common portland cement
以硅酸盐水泥熟料和适量的石膏、及规定的混合材料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GB 175-2007) 包括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
3.3 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工艺 new dry cement production process
以预分解窑为核心的烧成工艺,结合高效粉磨技术、自动控制技术集成的水泥生产工艺。
3.4 矿山修复 quarry rehabilitation
针对矿山开采形成废弃地的特点和造成的危害,开展覆盖底土、土地整理、土壤改良、供排水工程、边坡防护工程、植被恢复等,以进行矿山生态恢复。
3.5 替代原料 alternative raw materials
具有适宜化学组分,可在水泥生产中替代部分天然矿石原料的废物。
3.6 替代燃料 alternative fuels
具有一定热值、经简单加工(如:破碎)后即可在水泥生产中替代传统化石燃料进行直接燃烧的废物。
3.7 单位可比二氧化碳(CO2)排放量 comparable specific CO2 emission
统计期内,根据水泥生产线海拔高度和水泥强度等级对水泥熟料或水泥产品单位 CO2排放量进行修正后获得的可比值。
3.8 直接二氧化碳(CO2)排放 direct CO2 emission
水泥生产原料碳酸盐矿物分解和各种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 CO2排放,相应的 CO2排放源为水泥生产企业拥有或控制。
3.9 间接二氧化碳(CO2)排放 indirect CO2 emission
水泥生产外购电力、外购水泥熟料等产生的 CO2排放,相应的 CO2排放源为其他企业拥有或控制。
3.10 协同处置废物 waste co-processing
将废物或经过预处理的废物送入水泥窑炉中进行焚烧处理,以实现废物的无害化和综合利用。
3.11 内照射指数 internal exposure index
水泥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 的放射性比活度与本标准中规定的限量值之比值。
式中:IRa —内照射指数;
CRa —水泥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的放射性比活度,Bq·kg-1;
200 —仅考虑内照射情况下,本标准规定的水泥中放射性核素镭-226的放射性比活度限量,Bq·kg-1。
3.12 外照射指数 external exposure index
水泥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 和钾-40 的-放射性比活度分别与其各自单独存在时本标准规定的限量值之比值的和。
式中: Ir —外照射指数;
CRa 、CTh 、CK — 分别为水泥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的放射性比度,Bq·kg-1;
370、260、4200— 分别为仅考虑外照射情况下,本标准规定的水泥中天然放射性核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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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HJ 2519-2012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水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