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炭加工行业中生产合成气和液体燃料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合规判定的技术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煤炭加工行业中生产合成气和液体燃料排污单位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及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相关申请信息,适用于指导核发机关审核确定煤制合成气和液体燃料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煤炭加工行业中生产合成气和液体燃料排污单位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
煤炭加工行业中生产合成气和液体燃料排污单位中,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的生产装置适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化工业》(HJ 853);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的公用工程动力锅炉适用《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的公用工程动力锅炉适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 953)。
本标准未做出规定但排放工业废水、废气或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其他产污设施和排放口,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 942)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9078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23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31572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782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T 50934 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HJ/T 212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T 353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
HJ/T 35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5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
HJ/T 356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 493 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HJ 494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HJ 495 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
HJ 521 废水排放规律代码(试行)
HJ 608 排污单位编码规则
HJ 733 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
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 820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
HJ 853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化工业
HJ 942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
HJ 944 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试行)
HJ 953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环监〔1996〕470 号)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 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煤制合成气生产 syngas from coal industry
指以煤或焦炭为原料,以氧气(空气、富氧或纯氧)、水蒸气等为气化剂,在高温条件下通过化学反应把煤或焦炭中的可燃部分转化为气体的过程,其有效成分包括一氧化碳、氢气和甲烷等,该合成气用于工业生产或作为化工生产的原料。
3.2 煤制液体燃料生产 coal-based liquid fuel industry
指通过化学加工过程把固体煤炭转化成为液体燃料、化工原料和产品的活动,如煤制甲醇、煤制二甲醚、煤制乙二醇、煤制油、煤制烯烃等。
3.3 许可排放限值 permitted emission limits
指排污许可证中规定的允许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的最大排放浓度(或速率)和排放量。
3.4 特殊时段 special period
指根据国家和地方限期达标规划及其他相关环境管理规定,对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有特殊要求的时段,包括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等。
3.5 非正常工况 abnormal discharge
指生产装置或设施启动、停车或设备检修等工况。
4. 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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