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牵头拟订国家环境监测网规划、计划,协调推进能力建设等相关任务落实。
(二)开展环境监测理论、政策与发展战略研究,承担相关法规制度与规范性文件编制的技术支持工作。
(三)承担国家环境监测网建设项目、运行经费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签订运行经费拨款协议,组织项目预算、汇总、评审、申报、验收与绩效管理。
(四)组织总站本级和国家环境监测网建设与运行项目招标工作,牵头编制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负责项目合同审定和招标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五)归口联系委托监测业务,牵头协调对社会检测机构、运维机构的监督管理与技术支持工作。
(六)承担对全国环境监测系统的业务指导,建立完善交流联系机制,集中受理汇总地方环境监测机构意见建议。
(七)承担法务工作
来源:中国环境监测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