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评价全国及流域、区域环境质量状况,编写《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中国环境质量报告》和全国环境质量会商材料等综合性环境质量报告。归口编写各项综合性环境监测专项报告。
(二)承担重大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和国家重大活动环境质量综合会商与报告编写工作。
(三)负责环境质量监测技术综合评价方法研究,拟订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
(四)组建全国环境监测信息传输网络,承担全国环境监测数据联网传输工作,承担全国环境监测信息共享与发布。
(五)负责拟订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组织实施各类环境监测信息系统的研发、建设、运行、维护与管理工作。
(六)负责总站数据库建设,内外网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归口管理总站软件开发、管理工作。
(七)负责环境质量综合评价和环境监测信息化技术培训的教材编制与师资筹备,开展相关技术交流与国际合作。
来源:中国环境监测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