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污染源监测、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的技术工作,负责技术业务体系构建、质量控制及数据联网与分析等工作。
(二)负责固定污染源、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现场监测技术和评价方法研究,负责污染源监测新技术的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拟订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
(三)承担全国污染源监测的技术支持与技术指导工作,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监督检查与抽测,承担相关专项调查监测。
(四)负责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联网工作,研制开发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软件,汇总和分析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编制各类污染源监测报告和专报信息。
(五)负责全国环境统计调查制度设计,开展环境统计指标体系、调查方法和技术路线研究,拟订环境统计技术标准和规范。
(六)负责全国环境统计数据库建设,研制开发环境统计软件,收集、汇总与分析全国环境统计数据,编制各类统计报告。
(七)负责环境统计质量控制工作,建立环境统计质量控制体系,开展环境统计数据审核与质量检查。
(八)承担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支持工作,开展源清单编制技术研究,拟订源清单编制标准规范。
(九)负责污染源排放清单数据库建设,研制开发源清单编制软件,承担源清单数据的收集、处理和共享工作,开展源清单数据质量审核,编制有关分析报告。
(十)承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境保护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环保模范城评比的技术支持工作,承担相关标准规范的研制工作。
(十一)承担排污许可证管理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污染源执法监测技术支持。
(十二)承担污染源普查技术支持工作,承担产排污系数的研究工作。
(十三)负责污染源监测、环境统计、源排放清单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等技术培训的教材编制与师资筹备,开展相关技术交流与国际合作。
来源:中国环境监测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