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各类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或系统)适用性检测。
(二)负责拟订监测仪器设备的技术条件、技术规定和技术规范等标准。
(三)负责制定监测仪器设备的检定规程和规范。
(四)承担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技术和日常工作,承担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环境监测仪器专业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
(五)承担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调查与分析,建立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名录与技术体系。
(六)负责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新方法、新设备的技术评估。
(七)负责全国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及其相关技术交流与国际合作。
来源:中国环境监测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