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板玻璃厂废水排放监测
废水外排的,排污单位应在废水总排放口设置监测点位;循环冷却水单独排放的应在循环冷却水排放口设置监测点位;燃料为重油、煤焦油、石油焦的排污单位应在脱硫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设置监测点位。各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按照表1执行。
表 1 废水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
监测点位 | 燃料类型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
直接排放 | 间接排放 | |||
废水总排放口 |
所有燃料 | 流量、pH 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总氮、动植物油、石油类 |
月 |
季度 |
重油、煤焦油、石油焦 | 氟化物、硫化物、总锌 | 月 | 季度 | |
发生炉煤气 | 挥发酚、总氰化物、硫化物 | 月 | 季度 | |
循环冷却水排放口 | 所有燃料 | 流量、pH 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 | 季度 | |
脱硫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 重油、煤焦油、石油焦 | 流量、总汞、总镉、总铬、总砷、总铅、总镍、苯并(a)芘 a | 季度 | |
发生炉灰盘水封水和洗涤煤气的洗涤水排放口 |
发生炉煤气 |
苯并(a)芘 a |
季度 | |
雨水排放口 | 所有燃料 | 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 |
日 b | |
重油、煤焦油 | 石油类 | |||
发生炉煤气 | 挥发酚、总氰化物、硫化物 | |||
a 若连续两次监测未检出,可放宽至每年开展一次监测;若连续两年监测未检出,可不开展监测。 b 排放口有流量时开展监测,排放期间按日监测。若监测一年无异常情况,可放宽至每季度开展一次监测。 |
平板玻璃厂废水水质检测机构
广东华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SCT)是经国家认可委认可,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资质和计量认证CMA资质,已获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认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检测服务及绿色解决方案的综合性第三方检测公司,专业提供平板玻璃厂废水水质检测服务,出具平板玻璃厂废水水质检测报告(CMA报告)满足环保部门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