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料厂废气排放监测
1 饮料厂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位、指标及频次
1.1 各生产工序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位、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按照表1 执行。
1.2 对于多个污染源或生产设备共用一个排气筒的,监测点位可布设在共用排气筒上。当执行不同排放控制要求的废气合并排气筒排放时,应在废气混合前进行监测;若监测点位只能布设在混合后的排气筒上,监测指标应涵盖所对应污染源或生产设备的监测指标,最低监测频次按照严格的执行。
表1 饮料厂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备注 |
原辅料储运、破(粉)碎、脱皮(壳)、烘干、筛分等工序车间排气筒或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 | 颗粒物 | 半年 | 适用于有原辅料储运、破(粉)碎、脱皮(壳)、烘干、筛分等生产过程涉及颗粒物排放的排污单位 |
干燥设施等废气排放口 | 非甲烷总烃 | 季度 | 适用于产品干燥过程等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生产工序 |
恶臭气体处理设施排放口 | 臭气浓度、氨a、硫化氢a | 半年 | 适用于有生化污水处理的排污单位 |
注:监测须按照相应监测分析方法、技术规范同步监测废气排放参数。 a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确定监测指标。 |
2 饮料厂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位、指标与频次
饮料厂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位、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按表2执行。
表2 饮料厂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备注 |
厂界 | 臭气浓度a | 半年 | 适用于所有排污单位 |
非甲烷总烃 | 半年 | 适用于生产过程中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排污单位 | |
颗粒物 | 半年 | 适用于有原辅料储运、破(粉)碎、脱皮(壳)、烘干、筛分等生产过程涉及颗粒 物排放的生产工序 | |
氨 | 半年 | 适用于有氨制冷系统或液氨储罐的排污单位 | |
硫化氢、氨 | 半年 | 适用于有生化污水处理的排污单位 | |
注1:若周边有环境敏感点或监测结果超标的,应适当增加监测频次。 注2:无组织废气监测须同步监测气象参数。 a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以及原辅用料、生产工艺等,确定是否监测其他恶臭污染物。 |
饮料厂废气排放监测机构
广东华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SCT)是经国家认可委认可,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资质和计量认证CMA资质,已获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认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检测服务及绿色解决方案的综合性第三方检测公司,专业提供饮料厂废气排放监测服务,出具饮料厂废气排放监测报告(CMA报告)满足环保部门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