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污染源在线监控服务公司:
为促进我市污染源在线监控服务行业良性发展,提高污染源在线监控服务公司整体服务质量,根据《关于印发开展优化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东环办函〔2020〕 43 号)有关要求,我局将以自愿为原则开展污染源在线监控服务公司信息采集工作,并对符合信息采集要求的公司进行网上公示(具体要求及申请流程见附件),请在莞开展业务的污染源在线监控服务公司积极申报。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1 年 3 月 30 日
(联系人:吴佩蓓,张连福;联系电话:23391130、2339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