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利用遥感检测法实时检测在实际道路上行驶柴油车的排气污染物排放测量 方法、仪器安装要求、结果判定原则和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式遥感检测和移动式遥感检测。
本标准适用于 GB/T 15089 规定的 M 类和 N 类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汽车。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标准。
GB 3847 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GB/T 15089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GB/T 21255 机动车测速仪
JB/T 11996 机动车尾气遥测设备通用技术要求
JJF 1001 通用计量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标准。
3.1
M和N类汽车 vehicle of category M and N
按GB/T 15089-2001规定:
M类汽车指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其中M1类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 内,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汽车。
N类汽车指至少有四个车轮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
3.2
遥感检测法 remote sensing method
利用光学原理远距离感应测量行驶中汽车排气污染物的方法。
3.3
固定式遥感检测 stationary remote sensing
固定安装,可无人值守连续运行,检测结果数据直接发送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 构。固定式遥感检测按照安装方式可以分为垂直式遥感检测和水平式遥感检测两大类。
3.4
移动式遥感检测 mobile remote sensing
用专用车装载,可以根据需要随机选择测量地点,使用时将设备按照使用规定安放调试, 工作结束后将设备收回,检测结果数据直接发送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
3.5
垂直式遥感检测 vertical remote sensing
一种固定式遥感检测方法。沿垂直方向布置检测仪器光路,可获取被测试车道上行驶车辆 及其排放的污染物等相关信息,以实现对汽车排气污染物快速测量的遥感检测方法。
3.6
水平式遥感检测 horizontal remote sensing
一种固定式遥感检测方法。沿水平方向布置检测仪器光路,可获取被测试车道上行驶车辆 及其排放的污染物等相关信息,以实现对汽车排气污染物快速测量的遥感检测方法。
3.7
排气污染物 exhaust emissions
指排气管排放的气态污染物和颗粒物。本标准指一氧化氮(NO)和颗粒物(以不透光度 和黑度计)。
3.8
不透光度 opacity
指从光源发出的光通过柴油车排气烟羽到达仪器光接收器的吸收百分比,记作“%”。
3.9
林格曼黑度 ringelmann blackness
将排气污染物颜色与林格曼浓度图对照而测量出来的一种烟尘浓度表示法,分为 0~5 级。对应林格曼浓度图有六种,0 级为全白,1 级黑度为 20%,2 级为 40%,3 级为 60%,4 级为80%,5 级为全黑。
按照附录 A 规定的测量方法进行测量,测试设备的技术参数应符合附件 AA 的要求,记录和实时共享的数据信息应符合附录 B 和附录 C 的要求。检测报告格式见附录 E。
设备仪器在投入使用前后应按照附录 D 相关要求进行校准和准确度检查。
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采用遥感检测法测量排放限值见表 1。
表 1 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
| 不透光度(%) | 林格曼黑度 | NO(1)(体积浓度) |
限值 | 30 | 1 级 | 1500×10-6 |
(1)NO 限值仅用于筛查高排放车 |
连续两次及以上同种污染物检测结果超过表 1 规定的排放限值,且测量时间间隔在 6 个自然月内,则判定受检车辆排放不合格。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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