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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J 637-2012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警告:四氯化碳毒性较大,所有操作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红外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当样品体积为1000 mL,萃取液体积为25 ml,使用4 cm比色皿时,检出限为0.01 mg/L。
  测定下限为0.04 mg/L;当样品体积为500 ml,萃取液体积为50 ml,使用4 cm比色皿时,检出限为0.04 mg/L,测定下限为0.16 mg/L。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 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总油 total oil
  指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能够被四氯化碳萃取且在波数为2930 cm-1、2960 cm-1、3030 cm-1全部或部分谱带处有特征吸收的物质,主要包括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
3.2
  石油类 petroleum
  指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能够被四氯化碳萃取且不被硅酸镁吸附的物质。
3.3
  动植物油类 animal and vegetable oils
  指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能够被四氯化碳萃取且被硅酸镁吸附的物质。当萃取物中含有非动植物油类的极性物质时,应在测试报告中加以说明。
4 方法原理
  用四氯化碳萃取样品中的油类物质,测定总油,然后将萃取液用硅酸镁吸附,除去动植物油类等极性物质后,测定石油类。总油和石油类的含量均由波数分别为2930 cm-1(CH2基团中C-H键的伸缩振动)、2960 cm-1(CH3基团中的C-H键的伸缩振动)和3030 cm-1(芳香环中C-H键的伸缩振动)谱带处的吸光度A2930、A2960、A3030进行计算,其差值为动植物油类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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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HJ 637-2012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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