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T 189.8-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8部分:噪声
发布时间:2018-5-11 来源:SCT
1 范围
GBZ/T 189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生产性噪声测量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工作场所生产性噪声的测量。
2 测量仪器
2.1 声级计:2型或以上,具有A计权,"S(慢)"档。
2.2 积分声级计或个人噪声剂量计:2型或以上,具有A计权、C计权、'"S(慢)"档和"Peak(峰值)"
3 测量方法
3.1 现场调查
为正确选择测量点、测量方法和测量时间等,必须在测量前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
3.1.1 工作场所的面积、空间、工艺区划、噪声设备布局等,绘制略图。
3.1.2 工作流程的划分、各生产程序的噪声特征、噪声变化规律等。
3.1.3 预测量,判定噪声是否稳态、分布是否均匀。
3.1.4 工作人员的数量、工作路线、工作方式、停留时间等。
3.2 测量仪器的准备
3.2.1 测量仪器选择:固定的工作岗位选用声级计;流动的工作岗位优先选用个体噪声剂量计,或对不同的工作地点使用声级计分别测量,并计算等效声级。
3.2.2 测量前应根据仪器校正要求对测量仪器校正。
3.2.3 积分声级计或个人噪声剂量计设置为A计权、"S(慢)"档,取值为声级LpA或等效声级LAeq;测量脉冲噪声时使用"Peak(峰值)"档。
3.3 测点选择
3.3.1 工作场所声场分布均匀[测量范围内A声级差<3dB],选择3个测点,取平均值。
3.3.2 工作场所声场分布不均匀时,应将其划分若干声级区,同一声级区内A声级差<3dB。每个区域内,选择2个测点,取平均值。
3.3.3 劳动者工作是流动的,在流动范围内,对工作地点分别进行测量,计算等效声级。
3.3.4 使用个人噪声剂量计的抽样方法参见附录A。
3.4 测量
3.4.1 传声器应放置在劳动者工作时耳部的高度,站姿为1.50m,坐姿为1.10m。
3.4.2 传声器的指向为声源的方向。
3.4.3 测量仪器固定在三角架上,置于测点;若现场不适于放置三角架,可手持声级计,但应保持测试者与传声器的间距>0.5m。
3.4.4 稳态噪声的工作场所,每个测点测量3次,取平均值。
3.4.5 非稳态噪声的工作场所,根据声级变化(声级波动≥3dB)确定时间段,测量各时间段的等效声级,并记录各时间段的持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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