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广东华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服务热线:0769-82652668   
热门关键词:环境检测环境监测第三方检测机构室内空气检测甲醛检测水质检测玩具检测皮革检测纺织品检测REACH检测ROHS检测
新闻科普News Science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广东华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东兴西路西二巷13号
电话:0769-82652668
传真:0769-82652688
邮件:huake@gd-sct.com
公司官网:www.gd-sct.com
标准法规Regulation
4标准法规
您的位置: 首页 ->  标准法规 -> SN/T 1653-2005 进出口皮革及皮革制品中铅、镉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SN/T 1653-2005 进出口皮革及皮革制品中铅、镉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皮革及皮革制品中铅、镉含量的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皮革及皮革制品中铅、镉含量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 方法提要

试样经微波消化处理后,导入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中原子化,吸收铅283.3nm共振线、镉228. 8 nm共振线,在一定浓度范围内,吸收值与铅、镉含量成正比,将其与铅、镉标准系列比较确定样品中铅、镉含量。

4 试剂和材料

      试验用水应符合GB/T 6682二级水的规定。

4.1 硝酸:优级纯。

4.2 硝酸溶液:1+99。

4.3 硝酸溶液:1+9。

4.4 铅标准储备溶液:1 000μg/mL。

4.5 镉标准储备溶液:1 000μg/mL。

4.6 铅标准工作溶液:将上述贮备溶液(4.4)用硝酸溶液(4.2)稀释,配制成50 μg/mL标准溶液。
4.7 镉标准工作溶液:将上述贮备溶液(4. 5)用硝酸溶液(4. 2)稀释,配制成10 μg/mL标准溶液。

5 仪器

      所用玻璃容器及消化罐均以硝酸溶液(4. 3)浸泡24 h以上,用去离子水冲洗、晾干,备用。

5.1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附铅、镉空心阴极灯。仪器工作条件参见附录A。

5.2 微波消化系统(备有压力控制系统)。样品消化参考条件为:压力0.5 MPa,1 min;压力3.0 MPa, 4 min。

5.3 可温控加热板。

6 试样制备

      抽取代表性试样约10 g,剪成边长约5 mm×5mm的小块,混匀,装人试样瓶中待测。

 

更多标准内容点击以下链接获取标准全文:

下载地址:《SN/T 1653-2005 进出口皮革及皮革制品中铅、镉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广东华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18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东莞网站建设 [Bmap] [Gmap] [后台管理] 访问量:百度统计
业务顾问
售后顾问
华科APP

扫一扫手机APP

华科小程序

扫一扫微信小程序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