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妆品中苏丹红色素Ⅰ、Ⅱ、Ⅲ、Ⅳ的液相色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唇膏,唇彩、粉,粉块、指甲油彩妆类化妆品中苏丹红Ⅰ、Ⅱ、Ⅲ、Ⅳ的测定,检出限均为 50μg/kg,定量限均为150μg/kg。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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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 原理
样品用乙腈超声提取,过滤后,经配有二极管阵列检测器的高效液相色谱仪检测,外标法定量。
4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规定,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GB/T 6682规定的一级水。
4.1 苏丹红Ⅰ、Ⅱ、Ⅲ、Ⅳ标准物质:苏丹红Ⅰ、Ⅱ、Ⅲ、Ⅳ标准物质的纯度不小于90.0%,CAS登录号、中文名称、英文名称、分子式、相对分子质量、结构式参见附录A。
4.2 丙酮;色谱纯。
4.3 乙腈:色谱纯。
4.4 甲酸:分析纯。
4.5 四氢呋喃:分析纯。
4.6 N,N-二甲基甲酰胺:分析纯。
4.7 甲酸的水溶液(0.1%):取1mL甲酸(4.4),用水定容至1000mL,
4.8 甲酸的乙腈溶液(0.1%):取1mL甲酸(4.4),用乙腈(4.3)定容至1000mL。
4.9 苏丹红混合储备液:准确称取苏丹红标准样品Ⅰ、Ⅱ、Ⅲ、Ⅳ(4. 1)各0.05g (精确至0. 0001g),用乙腈(4. 3)定容于100mL容量瓶中,得苏丹红混合标准储备液,于4℃避光保存三个月。
4.10 标准工作溶液:用乙睛(4.3)将上述混合标准储备液分别配制成5μg/mL、10μg/mL、15μg/mL、 25 g/mL.、50μg/mL标准工作溶液,现用现配。
5 仪器和设备
5.1 高效液相色谱仪:配二极管阵列检测器。
5.2 分析天平:感量分别为0.0001g和0.01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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