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煤炭、褐煤、泥煤等非木质材料为原料经物理法或化学法制得的食品添加剂活性炭 (非木质活性炭)。
2 分子式和相对分子质量
2.1 分子式
C
2.2 相对分子质量
12.01(按2011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3 技术要求
3.1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
要求 |
检验方法 |
色泽 |
黑色 |
取适量试样置于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 |
状态 |
粉末或颗粒 |
3.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
指标 |
检验方法 |
碘吸附值(以干基计))/(mg/g)≥ |
400 |
GB/T 7702.7 |
干燥减量,w/% |
符合声称 |
附录A中A.3 |
硫酸盐灰分,w/% |
符合声称 |
附录A中A.4 |
水溶物,w/%≤ |
4.0 |
附录A中A.5 |
氰化物 |
通过试验 |
附录A中A.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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