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合成法制得的食品添加剂烟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 化学名称、分子式、结构式和相对分子质量
3.1 化学名称
吡啶-3-羧酸
3.2 分子式
C6H5NO2
3.3 结构式
3.4 相对分子质量
123.11(按2007年国际相对原子量)
4 技术要求
4.1 感官要求: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
要求 |
检验方法 |
色泽 |
白色或类白色 |
取适量试样置于50mL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组织状态。闻其气味。 |
气味 |
无臭或有微臭 |
|
组织状态 |
结晶性粉末 |
项目 |
指标 |
检验方法 |
烟酸(以干基计),w/% |
99.5-101.0 |
附录A中A.4 |
干燥减量,w/% ≤ |
0.5 |
附录A中A.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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