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柚子、柠檬、柑橘、苹果等水果的果皮或果渣以及其他适当的可食用的植物为原料,经提取、精制而得的食品添加剂果胶。商品化的果胶产品可含有用于标准化目的的糖类和用于控制pH值的缓冲盐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 技术要求
3.1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
要求 |
检验方法 |
色泽 |
白色、淡黄色、浅灰色或浅棕色 |
取适量样品置于清洁、干燥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色泽和外观。 |
组织状态 |
粉末 |
3.2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
指标 |
检验方法 |
干燥减量,w/%≤ |
12 |
GB 5009.3直接干燥法 |
二氧化硫/(mg/kg)≤ |
50 |
GB/T 5009.34 |
酸不溶灰分,w/%≤ |
1 |
附录A中A.3 |
总半乳糖醛酸,w/% ≥ |
65 |
附录A中A.4 |
酞胺化度(仅限酞胺化果胶),w/%≤ |
25 |
附录A中A.4 |
铅(Pb)/(mg/kg)≤ |
5 |
GB 5009.12 |
(甲醇+乙醇+异丙醇)b,W,w/%≤ |
1.0 |
附录B |
a干燥温度和时间分别为105℃和2h。 b仅限于非乙醇加工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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