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热法磷酸和液氨为原料生产的食品添加剂磷酸二氢铵。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 分子式和相对分子量
3.1 分子式
NH4H2PO4
3.2 相对分子质量
115.02(按2007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4 技术要求
4.1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
要求 |
检验方法 |
色泽 |
白色 |
取适量试样置于50mL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组织状态。 |
组织状态 |
晶体粉末或颗粒 |
4.2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
指标 |
检验方法 |
磷酸二氢铵(以NH4H2PO4计),w/% |
96.0~102.0 |
附录A中A.4 |
氟化物(以F计)/(mg/kg)≤ |
10 |
附录A中A.5 |
砷(As)/(mg/kg)≤ |
3 |
附录A中A.6 |
重金属(以Pb计)/(mg/kg)≤ |
10 |
附录A中A.7 |
铅(Pb)/(mg/kg)≤ |
4 |
附录A中A.8 |
pH(10g/L水溶液) |
4.3~5.0 |
附录A中A.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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