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水玻璃法制备的食品添加剂硅铝酸钠。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 组分的物质的量比
Na2O/Al2O3/SiO2的物质的量比(摩尔比)近似为1:1:13。
4 技术要求
4.1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
要求 |
检验方法 |
色泽 |
白色 |
取适量试样置于50mL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组织状态。 |
组织状态 |
无定形细粉末或珠粒 |
4.2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
指标 |
检验方法 |
二氧化硅(SiO2),w/% |
66.0~76.0 |
附录A中A.4 |
三氧化二铝(A12O3),w/% |
9.0~13.0 |
附录A中A.5 |
氧化钠(Na2O),w/% |
4.0~7.0 |
附录A中A.6 |
铅(Pb) /(mg/kg)≤ |
5 |
附录A中A.7 |
砷(As)/(mg/kg)≤ |
3 |
附录A中A.8 |
重金属(以Pb计)/(mg/kg)≤ |
10 |
附录A中A.9 |
干燥减量,w/%≤ |
8.0 |
附录A中A.10 |
灼烧减量,w/% |
8.0~13.0 |
附录A中A.11 |
pH (20%浆液) |
6.5~10.5 |
附录A中A.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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