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葡萄糖为主要原料,利用解脂假丝酵母(Candzdaliolytica)或丛梗孢酵母 Moniiella poIIinis)或类丝孢酵母再通过精制等工艺得到的食品添加剂赤鲜糖醇晶体产品。
2 分子式、结构式和相对分子质量
2.1 分子式
C4H10O4
2.2 结构式
2.3 相对分子质量
122.12(按2007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3 技术要求
3.1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检验方法
色泽
白色
以适量样品置于清洁、干燥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线卜,观察其色泽和状态,并尝其味.
滋味
有甜味
组织状态
结晶性粉末或颗粒
3.2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
指标 |
检验方法 |
赤藓糖醇(以C4H10O4计,以干基计),w% |
99.5-100.5 |
附录A中A.3 |
干燥减量,w%≤ |
0.2 |
GB 5009.3直接干燥法a |
灼烧残渣,w/%≤ |
0.1 |
附录A中A.4 |
还原糖(以葡萄糖计),w/%≤ |
0.3 |
附录A中A.5 |
核糖醇和丙三醇(以干基计),w/%≤ |
0.1 |
附录A中A.6 |
铅(Pb)/(mg/kg)≤ |
1 |
GB 5009.12 |
a干燥温度和时间分别为105℃和4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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