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淀粉或由生产食用淀粉的原料得到的淀粉乳为原料与辛烯基琥珀酸配和硫酸铝反应制得的食品添加剂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以及结合酶处理、酸处理、碱处理、漂白处理和预糊化处理中一种或多种方法加工后的食品添加剂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
2 技术要求
2.1 原辅料
2.1.1 原料
食用淀粉应符合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1.2 辅料
2.1.2.1 应符合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相关规定的要求。
2.1.2.2 试剂种类与用量:
a)辛烯基琥珀酸配,不超过淀粉干基质量分数的2%;
b)硫酸铝,不超过淀粉干基质量分数的2%。
2.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
要求 |
检验方法 |
色泽 |
白色、类白色或淡黄色 |
取试样50g置于洁净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色泽、状态,嗅其气味 |
状态 |
呈颗粒状、片状或粉末状,无可见杂质 |
|
气味 |
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 |
2.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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