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口废电线电缆的环境保护控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下废电线电缆的进口管理。
海关商品编号 |
固体废物名称 |
7404000010 |
以回收铜为主的废电线、电缆 |
7602000010 |
以回收铝为主的废电线、电缆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85.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
GB 5085.2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
GB 5085.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GB 5085.4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
GB 5085.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
GB 5085.6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SN/T 0570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放射性污染检验规程
SN/T 1791.7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检验检疫规程 第7部分:废电线电缆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令第39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夹杂物Carried-waste
在产生、收集、包装和运输过程中混入进口废电线电缆中的其他物质(不包括进口废电线电缆的包装物及在运输过程中需使用的其他物质)。
4 控制标准与要求
4.1 进口废电线电缆的放射性污染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废电线电缆中未混有放射性废物;
b) 废电线电缆(含包装物)的外照射贯穿辐射剂量率不超过进口口岸所在地正常天然辐射本底值+0.25 tGyIh;
c)废电线电缆的表面α、β放射性污染水平为:表面任何部分的300cm2的最大检测水平的平均值α不超过0.04Bq/cm2, β不超过0.4Bq/c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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