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铅的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铅的测定。
采集环境空气10 m3(标准状态),样品定容至50 ml时,方法检出限为0.009 μg/m3,测定下限为0.036 μg/m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5432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HJ/T 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HJ/T 374 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3 方法原理
用石英纤维等滤膜采集环境空气中的颗粒物样品,经消解后,注入石墨炉原子化器中,经过干燥、灰化和原子化,其基态原子对283.3nm处的谱线产生选择性吸收,其吸光度值与铅的质量浓度成正比。
4 干扰及消除
加入磷酸二氢铵作为基体改进剂,可消除基体干扰。高浓度的钙、硫酸盐、磷酸盐、碘化物、氟化物或者醋酸会干扰铅的测定,可通过标准加入法来校正。背景干扰可通过扣背景的方式来消除。
5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优级纯试剂。实验用水:比电阻≥18MΩ▪cm。
5.1 硝酸:ρ(HNO3)=1.42 g/ml。
5.2 盐酸:ρ(HCl)=1.19 g/ml。
5.3 过氧化氢:φ(H2O2)=30%。
5.4 硝酸溶液:1+9。
用硝酸(5.1)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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