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盐酸具有强腐蚀性和强挥发性,硝酸和双氧水具有强腐蚀性和强氧化性,操作时应按规定佩戴防护器具,避免接触皮肤和衣物。所有样品的预处理应在通风橱中进行。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铬的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水和废水中高浓度可溶性铬和总铬的测定。
当取样体积与试样制备后定容体积相同时,本方法测定铬的检出限为0.03mg/L,测定下限为0.12mg/L。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 678 水质 金属总量的消解 微波消解法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可溶性铬 soluble chromium
指未经酸化的样品经0.45μm滤膜过滤后测定的铬。
3.2 总铬 total quantity of chromium
指未经过滤的样品经消解后测定的铬。
4 方法原理
试样经过滤或消解后喷入富燃性空气-乙炔火焰,在高温火焰中形成的铬基态原子对铬空心阴极灯或连续光源发射的357.9nm特征谱线产生选择性吸收,在一定条件下,其吸光度值与铬的质量浓度成正比。
5 干扰和消除
5.1 1mg/L的Fe和Ni、2mg/L的Co、5mg/L的Mg、20mg/L的Al、100mg/L的Ca对铬的测定有负干扰;加入氯化铵可以消除上述金属离子的干扰;20mg/L的Cu和Zn、500mg/L的 Na和K对铬的测定没有干扰,加入氯化铵对上述金属离子的测定无影响。
5.2 当存在的基体干扰不能用上述方法消除时,可采用标准加入法消除其干扰,参见附录B, 基体干扰的检查见附录A,标准加入法的适用性判断见附录C。
6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实验用水为去离子水或同等纯度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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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HJ 757-2015 水质 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