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水样、空气、生物和土壤样品中微量铀的分析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水样、空气、生物、土壤样品中微量铀的分析,也适用于对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单位的铀污染监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2997 水质 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范
GB 12998 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
GB 12999 水质 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范
GB 12379 环境核辐射监测规定
GB 14883.7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 天然钍和铀的测定
HJ/T 61 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EJ/T 550土壤、岩石等样品中铀的测定激光荧光法
3 激光荧光法
本方法适用于环境水样(包括地表水、地下水、污染源排放废水)、空气、生物、土壤样品中微量铀的分析。
激光荧光法对环境水、空气、生物、土壤样品中铀的测量范围分别为2.0×10-8~2.0×10-5g/L(水样),2.0×10-11~2.0×10-8g/m3(空气取样体积为10m3时),2.0×10-8~2.0×10-5g/g灰(生物样品灰量为0.05 g时)和2.0×10-7~2.0×10-4g/g(土壤样品量为 0.10g时)。
3.1 方法原理
向液态样品中加入的铀荧光增强剂与样品中铀酞离子形成稳定的络合物,在紫外脉冲光源的照射下能被激发产生荧光,并且铀含量在一定范围内时,荧光强度与铀含量成正比,通过测量荧光强度,计算获得铀含量。
3.2 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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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HJ 840-2017 环境样品中微量铀的分析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