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电行业废气污染物、废水污染物、噪声、固体废物源强核算的基本原则、内容、核算方法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执行GB 13223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污染物源强的确定。
本标准适用于火电行业正常和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源强核算,不适用于突发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情况下污染物源强核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3223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31962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HJ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 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 92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
HJ/T 35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
HJ/T 356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 820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
HJ 884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
HJ 2301 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污染物自动监测 automated pol lutant monitoring
对固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进行连续、实时的自动监测,也可称为污染物在线监测或连续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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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HJ 888-2018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火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