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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637-2018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警告:实验中所使用的四氯乙烯对人体健康有害,标准溶液配制、样品制备以及测定过程应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时应按规定要求佩戴防护器具,避免接触皮肤和衣物。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红外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的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当取样体积为500ml,萃取液体积为50ml,使用4cm石英比色皿时,方法检出限为0.06mg/L,测定下限为0.24mg/L。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油类 oil and grease

      指在 pH≤2的条件下,能够被四氯乙烯萃取且在波数为2930 cm-1、2960 cm-1和3030cm-1处有特征吸收的物质,主要包括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

3.2

      石油类 petroleum

      指在pH≤2的条件下,能够被四氯乙烯萃取且不被硅酸镁吸附的物质。

3.3

      动植物油类 animal fats and vegetable oils

      指在pH≤2的条件下,能够被四氯乙烯萃取且被硅酸镁吸附的物质。

4 方法原理

水样在pH≤2的条件下用四氯乙烯萃取后,测定油类;将萃取液用硅酸镁吸附去除动植物油类等极性物质后,测定石油类。油类和石油类的含量均由波数分别为2930 cm-1 (CH2 基团中C-H键的伸缩振动)、2960 cm-1 (CH3基团中C-H键的伸缩振动)和3030cm-1(芳香环中C-H键的伸缩振动)处的吸光度A2930、A2960和A3030,根据校正系数进行计算;动植物油类的含量为油类于石油类含量之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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