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实验中所使用的正己烷具有一定毒性,应在通风橱中进行操作,同时按规定佩戴防护器具,避免接触皮肤和衣物。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石油类的紫外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水中石油类的测定。
当取样体积为500 ml,萃取液体积为25 ml,使用2 cm石英比色皿时,方法检出限为 0.01 mg/L,测定下限为0.04 mg/L。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7378.3 海洋监测规范 第3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
HJ 493 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3 方法原理
在pH≤2的条件下,样品中的油类物质被正己烷萃取,萃取液经无水硫酸钠脱水,再经硅酸镁吸附除去动植物油类等极性物质后,于225nm波长处测定吸光度,石油类含量与吸光度值符合朗伯-比尔定律。
4 干扰和消除
萃取液经硅酸镁吸附处理后,可消除极性物质的干扰。
5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实验用水为蒸馏水或去离子水。
5.1 盐酸:ρ(HCl)=1.19g/ml。
5.2 硫酸:ρ(H2SO4) =1.84g/ml。
5.3 正己烷(C6H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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