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试验中所使用的有机溶剂、标准物质、固体废物样品含有毒化合物,使用过程应在通风橱中进行,操作时应按规定要求佩戴防护器具,避免接触皮肤和衣物。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提取固体废物中有机物的微波萃取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体废物中多环芳烃、酞酸酯、有机氯农药、有机磷农药以及多氯联苯等有机物的提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 20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3 方法原理
微波射线可自由透过对微波透明的萃取介质,深入样品基体内部,按照不同物质对微波能吸收程度的不同,可对体系中不同组分进行选择性加热,从而使目标物从基体或体系中分离出来,进入萃取溶剂中。
4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和蒸馏水。
4.1 正己烷(C6H14):农残级。
4.2 丙酮(CH3COCH3):农残级。
4.3 正己烷-丙酮混合溶剂:1+1 (v/v)。
用正己烷(4.1)和丙酮(4.2)按1:1的体积比混合。
4.4 无水硫酸钠Na2SO4:无水硫酸钠应在500℃加热至少4h,去除结晶水和有机物,然后在密闭容器中冷却干燥。
4.5 硅藻土:粒状硅藻土,20目~100目。
5 仪器和设备
5.1 微波萃取仪:含装置配备的萃取罐和密封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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