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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733-2014 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源自设备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检测技术要求。规定了对设备泄漏和敞开液面等无组织排放源的VOCs的检测方法、仪器设备要求、质量保证与控制等。

本导则不适用直接测定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源的VOCs质量排放速率。

2 术语和定义

2.1

      泄漏源 leak sources

指内部含VOCs物料且可能泄漏排放的各种设备和管线,包括阀门、法兰及其他连接件、泵、压缩机、泄压装置、开口阀或开口管线、取样连接系统、泵和压缩机密封系统排气口、储罐呼吸口、检修口密封处等。

2.2

      开口阀 open-ended valve

      指阀座一侧接触有机气体或挥发性有机液体,另一侧接触大气的阀门,但不包括卸压装置。

2.3

      敞开液面源 Uncovered Liquid Surface

指含有VOCs的生产物料的集输、储存设备的敞开液面及生产工艺废水、废液的集输、储存以及净化处理装置的敞开液面的无组织排放源。

2.4

      泄漏控制浓度 leak definition concentration

指在相关排放标准或法规中规定的,在泄漏源表面或敞开液面测得的,表示有VOCs泄漏存在,需采取措施进行控制的浓度限值(基于经参考化合物校准的仪器的测定读数)。

2.5

      未检出排放 no detectable emission

      指在待测源表面测得的VOCs浓度,扣除本底后,低于标准浓度限值的2.5%时,定义为未检出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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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HJ 733-2014 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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