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企事业单位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监测,还适用于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市政污水排放口以及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过程中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
2 引用标准
以下标准和规范所含条文,在本规范中被引用即构成本规范的条文,与本规范同效。
GB 12997-91 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
GB 12998-91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GB 15562.1-1995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HJ/T 15-1996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HJ/T 91-2002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CJ/T 3008.1-5-93 城市排水流量堰槽测量标准
CJ/T 3017-93 浅水流量计
ISO 555-1:1973 明渠中液流的测量稳流测量的稀释法 第一部分 恒流注射法
ISO 555-2:1987 明渠中液流的测量稳流测量的稀释法 第二部分 积分法
ISO 555-3:1987 明渠中液流的测量稳流测量的稀释法 第三部分 恒流积分法和放射示踪剂积分法
ISO 748:1979 明渠中液流的测量 速度面积法
ISO 1070:1973 明渠中液流的测量 斜速面积法
ISO 4359:1983 明渠水流测量矩形、梯形和U形测流槽
ISO 4360:1984 堰、槽明渠水流测量三角剖面堰
ISO 4377:1982 明渠水流测量平坦V形堰
当上述标准和规范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 定义
3.1 瞬时水样
指从水中不连续地随机(如时间、流量和地点)采集的样品。
3.2 混合水样
3.2.1 等比例混合水样
指在某一时段内,在同一采样点所采水样量随时间或流量成比例的混合水样。
3.2.2 等时混合水样
指在某一时段内,在同一采样点按等时间间隔采等体积水样的混合水样。
3.3 比例采样器
是一种专用的自动水质采样器,采集的水样量随时间和流量成一定比例,使其任一时段所采集的混合水样的污染物浓度,反映该时段的平均浓度。
3.4 自动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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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HJ/T 92-2002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