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的氯苯类测定。
1.2 在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样品分析中,当取样体积分别为:120L和10L,洗脱剂为3.0ml,色谱进样量为2μL时,方法的检出限和定量测定的浓度下限见表1。
表1 检出限和定量测定浓度下限(mg/m3)
氯苯类:是一系列苯的氯取代异构体的总称。在本标准中指氯苯(一氯苯),1, 4-二氯苯(p-二氯 4-三氯苯),1,2,4-三氯苯测定结果的加和。
3 方法原理
氯苯类化合物经疏水性富集剂捕集后,用溶剂洗脱。取洗脱液进行气相色谱分析。采用高效毛细柱为色谱柱,以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进行检测。以色谱峰保留时间定性,用色谱峰高(或峰面积)定量。
4 引用标淮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GB 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5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中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和蒸馏水。
5.1 无水乙醇。
5.2 氯苯:色谱纯。
5.3 1,4-二氯苯:色谱纯。
5.4 1,2,4-三氯苯:色谱纯。
5.5 高纯氮:体积分数为99.99%。
5.6 氢气:体积分数为99.99%。
5.7 空气:经5A分子筛和硅胶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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