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普通型采样管法、皮托管平行测速采样法、动压平衡型等速采样管法和静压平衡型等速采样管法烟尘采样器和测定排气流速、含湿量、温度和压力等参数所用仪器、仪表的技术要求,以及检测项目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采样流量在60 L/min以内,排气流速范围5-30m/s,用过滤称重法测定固定源排气中颗粒物含量的烟尘采样器。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含条文,在本标准中引用即构成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
GB 6587.7-86 电子测量仪器基本安全要求
GB/T 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ZBY 120-83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作条件温度、湿度和大气压力
JJG 680-90 烟尘测试仪检定规程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 术语
3.1 颗粒物
颗粒物是指燃料和其他物质燃烧、合成、分解以及各种物料在处理中所产生的悬浮于排放气体中的颗粒状物质。
3.2 等速采样
等速采样是指将采样嘴平面正对排气气流,使进入采样嘴的气流速度与测定点的排气流速相等。
3.3 过滤称重法
过滤称重法是指排气中颗粒物被滤筒或滤纸捕集,经除去非化合水后,由重量法测定颗粒物质的方法。
3.4 普通型采样管法
采样前预先测出各采样点处的排气温度、压力、水份含量和气流速度等参数,结合所选用的采样嘴直径,计算出等速条件下各采样点所需的采样流量,然后按该流量在各测点采样。
3.5 皮托管平行测速采样法
将普通型采样管、S型皮托管、温度计组装成一体,采样时将组合式采样管插入烟道测点处。根据预先测得的排气静压,水分含里和当时测得的测点动压、温度等参数,结合选用的采样嘴直径,(1)由编有程序的计算器及时算出顺粒物等速采样流量,手动调节采样流量至所要求的转子流量计读数进行采样;或(2)由徽电脑迅速计算出颗粒物等速采样流量并自动调节采样流量至等速采样的流量进行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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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HJ/T 48-1999 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