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参照采用了国际标准ISO 3930(道路车辆 ― 一氧化碳分析仪―技术要求》。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油机动车及发动机(含汽车及摩托车)怠速排气污染物监测用一氧化碳(CO)及碳氢化合物(HC)监测仪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汽油机动车怠速排放物监测用不分光红外线型CO及HC排气监测仪(以下简称“监测仪”)。
2 引用标准
GB 5181 汽车排放物术语和定义
GB 11606 分析仪器环境试验方法
3 性能要求
3.1 检测仪额定工作环境及参比条件
3.1.1 额定工作环境
环境温度5~40℃
相对湿度20%~90%
大气压力86. 0-106.0kPa
电源AC 220±22V/50±1Hz
3.1.2 参比条件
环境温度25±2℃
相对湿度45%~75%
大气压力86.0-106.0kPa
电源AC 220±22V/50±0.5Hz
3.2 漂移
按5.1的规定进行试验,零点和量距的漂移应在该档满量程的±3%以内。
3.3 准确度
3.3.1 对于CO分析仪,按5. 2的规定进行试验,每个档位的准确度应在满量程的±3%以内。
3. 3.2 对于HC分析仪,按5. 2的规定进行试验,每个档位的准确度应在满量程的±5%以内。
3.4 重复性
3.4.1 按5. 3. 1的规定进行试验,重复性应在该档满量程的±2%以内。
3.4.2 按5. 3. 2的规定进行试验,重复性应在满量程的±2%以内。
3.5 量程转换误差
按5.4的规定进行试验,CO量程转换误差应在满量程的±3%以内,HC量程转换误差应在满量程的±5%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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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HJ/T 3-93 汽油机动车怠速排气监测仪技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