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石油化工给水排水系统设计的要求:本规范界定了石油化工给水排水系统设计的术语;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工程给水排水系统设计,扩建、改建工程设计可参照执行。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2.1
生产给水(新鲜水)process water
由水源或净水厂供给的,直接用于生产过程的水。
2.2
回用水 reuse water
用过后再次回收使用的水。
2.3
串联使用 series use
一个系统用完后,直接接入后一系统使用。
2.4
清净废水 non-polluted wastewater
未受污染或受较轻污染以及水温稍有升高,不经处理即符合排放标准的废水。
2.5
生产污水 polluted industrial wastewater
被生产过程污染的工业排水。
2.6
生活排水 domestic sewage
生活污水与生活废水的总称。
2.7
工广设计能力 plant capacity
根据设计任务书进行物料平衡所确定的工厂年处理或年生产能力。
2.8
设计最高日用水量 design water consumption of maximum daily
全年中最大一天的用水量。
2.9
设计最高时用水量 design water consumption of maximum hourly
最高日用水量中最大一小时的用水量(即设计小时用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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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SH 3015-2003 石油化工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