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的英文缩写,在国际上定义有几种。
1.我国VOCs定义
VOCs(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挥发性有机物,是指常温下饱和蒸汽压大于133.32 Pa、常压下沸点在50~260℃以下的有机化合物,或在常温常压下任何能挥发的有机固体或液体。
2.世界卫生组织(WHO,1989)VOCs定义
VOCs(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挥发性有机物,是指常温下饱和蒸汽压大于133.32Pa、常压下沸点在50~260℃以下的有机化合物,或在常温常压下任何能挥发的有机固体或液体。
3.美国ASTM D3960-98标准
将VOCs定义为任何能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
4.美国联邦环保署(EPA)VOCs定义
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除CO、CO2、H2CO3、金属碳化物、金属碳酸盐和碳酸铵外,任何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碳化合物。
5.国际标准ISO 4618/1-1998VOCs定义
VOCs的定义是,原则上,在常温常压下,任何能自发挥发的有机液体和/或固体。
6.德国DIN 55649-2000标准VOCs定义
VOCs定义是,通常压力条件下,沸点或初馏点低于或等于250℃的任何有机化合物。
这些VOCs的定义分为二类:
一类是普通意义上的VOCs定义,只说明什么是挥发性有机物,或者是在什么条件下是挥发性有机物;
另一类是环保意义上的定义,也就是说,是活泼的那一类挥发性有机物,即会产生危害的那一类挥发性有机物。非常明显,从环保意义上说,挥发和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这两点是十分重要的。不挥发或不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就不构成危害。
VOCs挥发有机化合物如按环保意义定义为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那就主要包括非甲烷烃类(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等)、含氧有机物(醛、酮、醇、醚等)、含氯有机物、含氮有机物、含硫有机物等,是形成臭氧(O3)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的重要前体物。
广东华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SCT)是经国家认可委认可,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资质和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已获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认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检测服务及绿色解决方案的综合性第三方检测机构,专业提供VOCs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