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背景
1.1 任务来源
2018 年,生态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下达环保标准《辐射事故应急监测技术规范》编制任务,项目编号为 2018-57,承担单位为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 (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1.2 工作过程
任务下达后,编制单位成立标准编制组,负责人为马永福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参加人员有刘长军、刘弓冶等;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作为本标准编制的协作单位。
2017 年 10 月,召开项目小组启动会议,讨论了标准编制的基本技术路线和技术规范大纲编写框架。
2018 年 3 月,召开项目小组第二次会议,明确后续标准编制的时间节点及各章节分工;
2018 年 6 月,组织召开技术规范开题报告论证会,论证委员会通过该规范的开题报告,认为开题报告目标明确、内容较全面、调研充分、技术路线可行、进度安排合理。
2018 年 6 月至 2018 年 11 月,项目编制组通过文献调研、专家咨询和集中编写,全面开展标准编制工作,形成了《辐射事故应急监测技术规范(初稿)》。
2019 年 2 月,召开项目组工作例会,就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进行了研讨,并就完成时间节点及编制过程中的关键事项和内容做了部署;
2019 年 3 月至 5 月,组织召开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专家咨询会、技术审查会,并以函审的形式向部分生态环境和核工业部门相关专家征求意见,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征求意见稿。
2 标准制修订必要性分析
2.1 国内没有相应技术标准,急需填补空白
我国放射源和射线装置量多面广,辐射事故时有发生,需及时启动应急程序开展辐射应急监测,但是,目前我国没有辐射事故应急监测的相关标准,因此,有必要起草相关标准,对辐射事故应急监测工作中的监测范围、内容、方法等进行规范,提高我国辐射应急监测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2.2 满足辐射事故应急监测特殊性的需要
辐射事故应急时被测对象(污染物项目)一般为放射性物质、载有放射性物质或产生辐射的器件,具有看不见闻不到等特殊、敏感、危害性较大等特点,尤其在事故情况下,必须快速提出合理要求和指导建议并有效应对。
放射源丢失或者被盗,如果不能及时处置,往往会造成较严重的后果,典型的为2014年南京丢源重大辐射事故,该反射源的失控造成了周边80多人活动受到影响,同时造成捡拾放射源的人员受到了约 1.3Gy的剂量照射,该事故除了对人员造成了伤害,同时也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据统计,2004~2015年期间,我国共发生各类辐射事故253起,平均每年21.1起,253起事故中,有1起与核医学科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应用(放药制备)有关,1起为X射线探伤机失控引起的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其余都发生在放射源应用领域。
而辐射事故应急监测技术规范的制定,有利于规范和指导工作人员开展应急监测,在顺利完成任务的同时使自己尽可能地减少辐射照射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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