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的基本要求、技术路线,以及标准文本及相关技术文件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379 测量方法与结果的准确度(正确度与精密度)(ISO 5725)
GB/T 7714 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HJ 565 环境保护标准编制出版技术指南
JJF 1059.1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方法检出限 method detection limit
用特定分析方法在给定的置信度内可从样品中定性检出待测物质的最低浓度或最小量。
3.2
测定下限 minimum quantitative detection limit
在限定误差能满足预定要求的前提下,用特定方法能够准确定量测定待测物质的最低定量检测限。
3.3
测定上限 maximum quantitative detection limit
在限定误差能满足预定要求的前提下,用特定方法能够准确定量测定待测物质的最高定量检测限。
3.4
测定范围 determination range
测定下限和测定上限之间的范围。
3.5
精密度 precision
在规定条件下,独立测试结果间的一致程度。
3.6
重复性 repeatability
指在同一实验室,使用同一方法由同一操作者对同一被测对象使用相同的仪器和设备,在相同的测试条件下,相互独立的测试结果之间的一致程度。
3.7
重复性限 repeatability limit
一个数值,在重复性条件下,两次测试结果的绝对差值不超过此数的概率为 95%。
注:重复性限符号为 r。
3.8
现性 reproducibility
又称“复现性”,指在不同的实验室,使用同一方法由不同的操作者对同一被测对象使用相同的仪器和设备,在相同的测试条件下,所得测试结果之间的一致程度。
3.9
再现性限 reproducibility limit
一个数值,在再现性条件下,两次测试结果的绝对差值不超过此数的概率为 95%。
注:再现性限符号为 R。
3.10
正确度 trueness
多次重复测量所测得的量值的平均值与一个参考量值的一致程度。
3.11
准确度 accuracy
被测量的测得的量值与其真值间的一致程度。
注:测量结果的准确度由正确度和精密度两个指标进行表征。
3.12
不确定度 uncertainty
表征合理地赋予被测量值的分散性,与测量结果相联系的参数。
注 1:此参数可以是标准差或其倍数,或是说明了置信区间的半宽度。
注 2:不确定度由多个分量组成,对每一分量均要评定其标准不确定度。评定方法分为 A、B 两类。A 类评定是用对观测列进行统计分析的方法,以实验标准差表征;B 类评定则用不同于 A 类的其他方法,以估计的标准差表征。
注 3:测量结果应理解为被测量的最佳估计值,而所有的不确定度分量均贡献给了分散性,包括那些由系统效应引起的分量。
3.13
实验室样品 laboratory sample
送往实验室供检测而制备的样品。
3.14
试样 test sample
由实验室样品制备并从中抽取试料的样品。
3.15
试料 test portion
从试样中取得(如试样与实验室样品两者相同,则从实验室样品中取得),并用来进行检测或观察的一定量的物料。
更多标准意见稿内容点击以下链接下载标准意见稿全文:
下载地址:《环境监测 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