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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塑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1 编制必要性

1.1 任务来源

      塑料因其优异的性能被广泛用于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我国是塑料生产和消费大国,近年来,随着快递、外卖等行业的繁荣发展,塑料包装制品需求量增长迅速,塑料消耗量不断上升,废塑料产生量迅速增长。

      废塑料主要的再生利用方式有物理再生和化学再生两种,主要的处置方式包括焚烧及协同处置。其中,物理再生一般又分为直接再生和改性再生;化学再生分为化学解聚回收树脂单体、热解、催化裂解等;焚烧及协同处置主要回收利用废塑料的热值。

      我国废塑料回收利用行业规模较大,但整体污染防治水平不高。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7 年组织制定的《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64-2007), 规定了废塑料回收、贮存、运输、预处理、再生利用等过程的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要求。该标准实施十余年来,随着国内技术工艺进步和环境保护要求的提高,已不再适用于行业现状及管理要求。

      因此,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于 2019 年底启动《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的修订工作,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共同承担修订任务。

1.2 国内废塑料管理、回收及再生利用现状

      多年来,再生塑料一直是我国塑料制品生产的重要原料之一。国家鼓励发展废塑料的回收与再生利用,高度重视再生塑料行业污染问题,先后发布了《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多项文件和标准。据统计, 2019 年国内废塑料回收量为 1890 万吨,从回收的废塑料类别占比看,废 PET 33%,废PE 20%,废 PP 19%,废 PVC 15%

2 编制原则和技术路线

2.1 编制原则

      本标准制订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2)加强废塑料污染治理,防控环境风险,保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3)对废塑料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预处理、再生利用、焚烧及协同处置等环节提出污染控制技术要求。

2.2 技术路线

 ​

3 编制工作过程

      2019 年底,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组织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等单位成立编制组,制定了工作方案。

      编制组成立后,按照工作方案开展各项工作,在系统研究废塑料治理的国际背景及国内废塑料相关管理要求的基础上,选取国内典型地区、企业进行了现场调研,并通过专家咨询、座谈交流、企业随访等形式,深入研究了废塑料产生、收集、运输、贮存、预处理、再生利用、焚烧及协同处置等环节的关键产污节点,讨论分析废塑料污染控制技术要求,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废塑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初稿)。

      2020 11 月,编制组将《废塑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初稿)报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审核,并根据审核意见对标准和编制说明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废塑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020 12 18 日,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组织召开本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技术审查会,审查会专家一致同意通过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技术审查。会后,编制组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本征求意见稿。

4 标准的主要内容

4.1 标准内容结构

      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

      (1)前言

      (2)适用范围

      (3)规范性引用文件

      (4)术语和定义

      (5)总体要求

      (6)产生环节污染控制要求

      (7)收集和运输污染控制要求

      (8)预处理污染控制要求

      (9)再生利用、焚烧及协同处置污染控制要求

      (10)废塑料收集、运输、贮存和再生利用企业的环境管理要求

4.2 适用范围

      本部分是本标准所适用的范围的界定。

      本标准规定了废塑料产生、收集、运输、贮存、预处理、再生利用、焚烧及协同处置等过程的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要求,适用于各种废塑料产生、收集、运输、贮存、预处理、再生利用、焚烧及协同处置过程的污染控制,可作为与废塑料相关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管理、清洁生产审核等的技术依据。属于危险废物的废塑料不适用本标准。

4.3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部分列出了在本标准中所引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4.4 术语和定义

      本部分为执行本标准制定的专门术语,并对容易引起歧义的名词进行了定义。具体包括: 废塑料、预处理和再生利用。

4.5 总体要求

      本部分从加强废塑料污染控制和提高回收利用率的角度,提出了科学选择再生利用及处置技术路线的要求,对贮存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的污染控制要求,以及各环节应当执行的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此外,为了规范废塑料回收台账管理,对废塑料的再生利用、焚烧和协同处置企业的台账记录提出了明确要求。

 

更多技术标准编制说明内容点击以下链接获取编制说明全文:

下载地址:《废塑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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