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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1 适用范围

      本指标体系规定了黄金行业生产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评价指标体系将清洁生产评价指标分为六类,即生产工艺装备指标、资源能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生态环境保护指标、清洁生产管理指标。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具有露天开采、地下开采方式和具有浮选、原矿全泥氰化、金精矿氰化、堆浸、生物氧化、金精矿焙烧等工艺生产企业(生产线)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环保领跑者等管理制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指标体系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指标体系。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

      GB 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32032 金矿开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 32033 金矿选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金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要求(试行)》(国土资源部[2012]29 号公告)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试行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3 年第 33 号公告)

3 术语和定义

      GB 32032GB 32033 及《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试行稿)所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黄金行业生产企业

      以金矿资源开采为主的生产企业和以金矿石、金精矿为原料提取以黄金为主的生产企业。

3.2 限定性指标

      对清洁生产有重大影响或者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严格执行的指标。

3.3 排土场

      矿山剥离和掘进排弃物集中排放的场所,包括外排土场和内排土场,又称废石场、排岩场。

3.4 生态景观

      由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区域的、社会的、经济的及文化的组分在时、空、量、构、序范畴上相互作用形成的人与自然的复合生态网络,包括自然景观、人文景观的格局、过程和功能的多维耦合,即具有观赏审美价值的景物。

3.5 生态修复

      利用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在适当的人工措施辅助下,恢复生态系统原有的保持水土、调节小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的生态功能和开发利用等经济功能,是指通过修复使生态系统的功能不断得到恢复与完善。

3.6 共生矿产

      在同一矿床中,同时产出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在成因和空间分布上密切共生,并均具工业价值的矿产。

3.7 伴生矿产

      在矿床(体)中与主矿共生,在技术上不具备单独开采价值,但在开采加工主要矿产时,能同时合理利用的矿石、矿物或元素。

3.8 废水

      尾矿库中的水,包括进入尾矿库或临时贮存场中的工艺水和天然降水。氰化堆浸工艺中废水指堆场停止生产后产生的水,包括洗堆水、处理后的水。

3.9 含氰废水

      进入尾矿库或临时贮存场的含氰工艺水。

3.10 浮选废水

      浮选工艺中进入尾矿库的工艺水。

4 评价指标体系

4.1 指标选取说明

      本指标体系根据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和指标的可度量性,进行指标选取。根据评价指标的性质,可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两种。

      定量指标选取了有代表性的、能反映“节能”、“降耗”、“减污”和“增效”等有关清洁生产最终目标的指标,综合考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状况和企业清洁生产程度。定性指标根据国家有关推行清洁生产的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政策、资源环境保护政策规定以及行业发展规划选取,用于考核企业对有关政策法规的符合性及其清洁生产工作实施情况。

4.2 指标基准值及其说明

      各指标的评价基准值是衡量该项指标是否符合清洁生产基本要求的评价基准。

      在定量评价指标中,各指标的评价基准值是衡量该项指标是否符合清洁生产基本要求的评价基准。本指标体系确定各定量评价指标的评价基准值的依据是:凡国家或行业在有关政策、规划等文件中对该项指标已有明确要求的执行国家要求的数值;凡国家或行业对该项指标尚无明确要求的,则选用国内大中型黄金行业企业近年来清洁生产所实际达到的中上等以上水平的指标值。

      在定性评价指标体系中,衡量该项指标是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按“是” 或“否”两种选择来评定。

4.3 指标体系

      黄金行业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各评价指标、评价基准值和权重值见表 4-1~表4-9

      表 4-1 黄金采矿(露天开采)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表 4-2 黄金采矿(地下开采)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表 4-3 黄金选冶(浮选)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表 4-4 黄金选冶(原矿全泥氰化)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表 4-5 黄金选冶(金精矿氰化)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表 4-6 黄金选冶(生物氧化)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表 4-7 黄金选冶(氰化堆浸)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表 4-8 黄金选冶(金精矿焙烧)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表 4-9 清洁生产管理指标 

更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内容请点击以下链接获取体系全文:

下载地址:《黄金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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