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含有铬盐的各种类型的皮革。
皮革中氧化铬含量的定义即皮革中所测得铬化台物的量,计算成三氧化二铬的量。
1 原理
皮革灰分用高氯酸氧化(或用碱熔融),用碘量法测定六价铬的含量。
2 试剂、溶液和仪器
2.1 用于高氯酸法
2.1.1 浓硫酸。
2.1.2 60%~70%高氯酸(见注②和注③)。
2.1.3 85%磷酸。
2.1.4 10%碘化钾溶液或1g粉状碘化钾。
2.1.5 1%淀粉溶液(新鲜制备的或制成后加人少量碘化汞,可保存几个月)或可溶性粉状淀粉。
2.1.6 0.1N硫代破酸钠标准溶液。
2.1.7 300ml耐热的具有磨口玻璃塞的三角烧瓶或凯氏烧瓶。
2.1.8 玻璃漏斗,玻璃珠,素瓷片。
2.1.9具有适当刻度的滴定管。
2.2 用于熔融法
2.2.1 熔融混合剂(见注④)。
2.2.2 坩埚或蒸发皿。
2.2.3 浓硫酸(比重1.18)。
2.2.4 10%碘化钾溶液或1g粒状的碘化钾。
2.2.5 1%淀粉溶液(见2.1.5)。
2.1.6 0.1N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
2.2.7 200~250ml玻璃烧杯。
2.2.8 300ml或500ml具有磨口玻璃塞的三角烧瓶。
2.2.9 具有适当刻度的滴定管。
2.2.10 漏斗和过滤器。
3 取样
取样按GB4689.1-84《皮革-试验室样品-部位和标志》的非整张革取样规定进行。
4 操作方法
4.1 高氯酸法
将1~5g皮革试样的灰分(见注①)装入300ml三角瓶或凯氏烧瓶。加入5 ml浓硫酸和10 ml 60~70%高氯酸(见注②和③)后,放在有铁丝网的中等火焰上加热至沸。三角烧瓶口上放一个漏斗,这样水分可以蒸发掉但不会溅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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