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 5397-1984《皮革-含氮量和“皮质”的测定-滴定法》。
注:其他含氮物质(如:某些固定剂合成鞣剂,阳离子加脂剂和染料)会使“皮质”的数值失真。如有这些材料存在,就不可能获得准确的“皮质”量。
1 定义
皮质:是由含氮量乘以因数5.62计算而得。
2 原理
用凯氏定氮法消解一部分样品。用普通的方法将游离氨蒸出。用硫酸或盐酸滴定氮的含量。
3 试剂
在分析过程中所用的试剂是指分析纯试剂,所用的水应是蒸馏水或与蒸馏水同等纯度的水。
3.1 发烟硫酸:7%(m/m)的游离SO3或98% (m/m)的硫酸。
3.2 催化剂混合物
凡能较大地缩短消解时间的任何合适的催化剂混合物都可使用。下列所示的就是这些催化剂混合物。
a. 100 mg无水硫酸铜、6~8 g无水硫酸钾。
b. 10 g硒、25 g无水硫酸铜、350 g无水硫酸钾。催化剂原材料的制备(最好用球磨混合),使用时催化剂与试样重量之比约为5 g:3 g。
3.3 硼酸:无翻酸盐的饱和水溶液,如果可能加入合适的指示剂,例如,在1L中可加人下列混合指示剂溶液2 ml:在95%乙醇中,加人0.06%甲基红和0.04%次甲基蓝。
3.4 氢氧化钠:35%溶液。
3.5 0.5 N硫酸标准溶液或0.5 N盐酸标准溶液。
3.6 酚酞:1%乙醇溶液(乙醇:水二1.1)。
4 仪器
试验室一般仪器和特殊仪器。
4.1 凯氏烧瓶:230~3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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