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测评内容、工作程序和方法要求。
本指南适用于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非集体居住15~69周岁常住人口(测评前1年内在当地连续居住满6个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开展的环境与健康素养测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指南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有关内容:
中国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61号)
“同呼吸、共奋斗”公民行为准则(环境保护部公告2014年第53号)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3.1
环境与健康素养 environment health literacy
指人获取并理解环境与健康基本知识,同时运用这些知识对常见的环境与健康问题做出正确判断,树立科学观念并具备采取行动保护环境、维护自身健康的能力。
3.2
抽样权重 sampling weights
特定抽样方法下样本入样概率的倒数。如入样概率为p,则抽样权重为1/p。
4 测评指标
4.1 测评内容
环境与健康素养测评内容及指标体系见表1。
表1 环境与健康素养测评内容及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基本理念 |
基本认知 |
对环境与健康的关系、环境与健康问题的基本理解 |
基本态度 |
有关环境与健康问题的预防意识和责任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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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知识 |
科学知识 |
有关空气、土壤、水、辐射、噪声及其他环境污染对健康影响的科学知识 |
行为知识 |
有关减少环境污染、防范环境污染影响健康的行为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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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技能 |
认知技能 |
有关获取、甄别、理解、利用环境与健康信息的能力 |
操作技能 |
发生环境与健康事件时的应急技能、投诉和维权技能 |
更多标准内容点击以下链接获取标准全文:
下载地址:《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测评技术指南(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