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背景
1.1 概述
《污染源编码规则》(HJ 608-2011)标准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最基础的行业标准之一, 自2011年发布实施以来,在环境统计、总量减排、环境执法、污染源普查等多项环境管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在环境信息化快速发展,环保大数据、环保云、互联网+等信息技术蓬勃开展的背景下,统一污染源编码规则,唯一标识污染源,对于建立污染源数据库, 实现污染源数据的交换和共享有着重要意义。
由于本标准的上位标准之一《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 /T 11714)发生重大变更,因此特对本标准进行修订。
2 任务来源
为贯彻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有关要求,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下达了编制《排污单位编码规则》标准的任务(《关于印发<落实排污许可制改革重点工作部内分工方案>的通知》(环办规财函〔2017〕919号)),并组织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开展《排污单位编码规则》的编制工作。
3 工作过程
2016年7月,《污染源编码(修订)》编制组成立,并着手查阅资料,了解业务部门需求,根据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修订《污染源编码规则(修订)》。
2016年11月23日,在北京召开《污染源编码规则》修订研讨会,邀请部分地方相关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6年11月30日,与环境保护部环评司、监测司、环境监察局、土壤司和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在北京研讨交流污染源编码规则相关内容。
更多标准编制说明意见稿内容点击以下链接获取标准编制说明意见稿全文:
下载地址:《排污单位编码规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