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凝聚处理设备的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纺织印染、电镀、皮革染色、造纸等行业采用电凝聚方式处理废水的设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985 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型式与尺寸
GB/T 4064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GB/T 4454 硬聚氯乙烯层压板材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7467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88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GB/T 11899水质 硫酸盐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1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3 水质 色度的测定
GB/T 11914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T 248 多层滤料过滤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电凝聚处理设备
采用电化学方法产生氢氧化物作为混凝剂,使废水中污染物发生氧化还原反应,生成不溶于水的沉淀物或者气体,从而使废水净化的设备。
3.2 电解电耗
电解凝聚槽处理1 m3 废水的耗电量,kW·h/ m3。
3.3 铁耗
电解凝聚槽处理1 m3 废水的铁极板平均消耗量,kg/ m3。
4 分类与命名
4.1 分类
处理设备按每小时处理废水的额定量分为:5、10、20、40 m3 / h。
4.2 命名
处理设备的产品标记由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按一定规则组成。
示例:DN—20指额定处理水量为20 m3 / h的电凝聚处理设备。
5 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处理设备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5.1.2 处理设备一般由电解凝聚槽和压力式过滤器组成。
5.1.3压力式过滤器的性能应符合HJ/T 248的规定。
5.1.4处理设备的电气设计应按GB/T 4064进行,输入电源应为AC 380 V,50 Hz。
5.1.5 主要电器部件的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主要电器部件的参数
额定处理水量/ (m3 / h) |
可控硅(额定通态平均电流/断态 重复峰值电压)/(A/ V) |
整流管(额定通态平均电流/断态 重复峰值电压)/(A/ V) |
交流接触器(额定通态平均电流/ |
5 |
50/900 |
50/900 |
40/ 380 |
10 |
100/900 |
100/900 |
60/ 380 |
20 |
200/900 |
200/900 |
100/380 |
40 |
200/ 1 200 |
200/ 1 200 |
150/380 |
5.1.6 电控柜电源负荷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电控柜电源负荷
额定处理水量/ (m3 / h) |
电 源 负 荷 |
||
输出直流电压/ V |
输出直流电流/ A |
输入交流功率/ kW |
|
5 |
50 ~ 450 |
≤25 |
≤15 |
10 |
50 ~ 450 |
≤50 |
≤30 |
20 |
50 ~ 450 |
≤90 |
≤45 |
40 |
50 ~ 450 |
≤140 |
≤65 |
5.1.7 处理设备各输电端钮与机体护罩绝缘电阻应大于5 M 。
5.1.8 处理设备的机壳及进、出水对地的电压应小于0.5 V。
5.1.9 处理设备能在85% ~ 110%的额定电压下正常启动和工作。
5.1.10 硬聚氯乙烯板及焊接应符合GB/T 4454的规定。
5.1.11 金属板材的焊接应符合GB/T 985的规定。
5.1.12 处理设备各部分盛水后不得渗漏。
5.1.13 处理设备表面防腐涂层应均匀,外观光滑。
5.2 性能要求
5.2.1处理设备的处理效果应符合表3的规定。
更多标准内容点击以下链接获取标准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