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快递包装废物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收集、贮存、运输和利用处置过程的污染控制技术要求和运行环境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快递包装废物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收集、贮存、运输和利用处置过程的污染控制,可作为快递企业、快递包装废物收集与利用处置企业在项目建设、运行环境管理过程污染控制的技术依据。
已按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相关要求进行分类并进入生活垃圾运输、利用、处置等过程的污染控制不适用本标准。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 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3544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5562.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T 16606.1 快递封装用品第 1 部分:封套
GB/T 16606.2 快递封装用品第 2 部分:包装箱
GB/T 16606.3 快递封装用品第 3 部分:包装袋
GB 16889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5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T 20197 降解塑料的定义、分类、标志和降解性能要求
GB 31572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782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T 38727 全生物降解物流快递运输与投递用包装塑料膜、袋
GB/T 39084 绿色产品评价 快递封装用品
HJ 364 废塑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HJ 821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造纸工业
HJ 1034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
HJ 1091 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
HJ 2035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
HJ 2302 制浆造纸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环水体〔2016〕189 号)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快递包装 express packaging
快递服务组织在快递过程中为保护快件安全,方便其储存运输,采用的封装用品、填充物和辅助物等的总称。
3.2
快递包装废物 express packaging waste
单位或个人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产、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快递包装。
3.3
初始包装 original package
直接与产品接触的包装,指商品出厂时已有的包装或散装商品的初次包装。
3.4
收集网点 collection spot
符合快递包装废物暂存设施规定条件的主要用于收集快递包装废物的场所。
3.5
暂存 temporary storage
将零散的快递包装废物临时置于收集网点的活动。
3.6
集中转运点 centralized transit spot
符合快递包装废物贮存设施规定条件的用于贮存一定规模的快递包装废物的场所。
4.1 快递包装废物回收、利用处置过程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在收集、运输、贮存等环节中应做好分类。
4.2 快递包装废物的利用处置宜按照循环使用、再生利用、降解处理、焚烧处置、填埋处置的优先顺序进行选择。
4.3 快递包装废物利用处置企业应积极推进工艺、技术和设备提升改造,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技术,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逐步淘汰技术落后、能耗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低和环境污染严重的工艺和设备。
4.4 快递包装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过程,除应满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政策、标准相关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交通运输、消防等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的相关要求。
5.1 源头减量
5.1.1 快递封套、包装箱、包装袋等快递包装物的材料、重金属等特定物质含量、质量、结构、性能等应符合 GB/T 16606.1、GB/T 16606.2、GB/T 16606.3 等相关标准要求,从源头减少材料使用量和包装废物产生量。
5.1.2 商家、邮政快递企业在对快递物品进行包装时,应遵守邮件快件限制过度包装的有关要求,在满足寄递安全的前提下,宜选用低克重高强度、可重复使用、可循环、材质统一的包装产品,积极采用产品与快递包装一体化,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废物的产生。
5.1.3 商家、邮政快递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应采取措施协同减少电商快件的二次包装。应遵守国家有关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使用降解塑料时应符合 GB/T 20197、GB/T 38727 等要求。
5.1.4 商家宜采用产地直发、原装直发、聚单直发等模式,减少包装用量和快递中转环节。初始包装时宜使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包装材料和规格、强度符合快递封装要求的包装产品,避免、减少邮政快递企业二次包装,无法避免二次包装时商家应选择使用绿色包装水平较高的包装。
5.1.5 邮政快递企业应按 GB/T 39084 对其包装物进行评价并逐步提高绿色包装水平。收件 前应检查快件初始包装的规格、强度,达到收寄要求的快件原则上不进行二次包装。包装 时宜选用可循环箱(盒),通过结构优化等方式减少使用填充物、胶带。在中转环节推广使 用可循环使用的包装器具,提高循环中转袋(箱)、标准化托盘、集装单元器具的应用比例, 减少一次性集装袋、编织袋的用量。
5.2 分类投放
5.2.1 商业区、社区、科研院校等场所的邮政、快递网点(含快递柜网点)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和业务流程,设置快递包装收集网点,配置相应的回收设施设备或增设快递包装废物回收功能,建立逆向物流体系,推进快递包装废物的分类收集与重复使用。
5.2.2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地区,应根据各类垃圾的产生量和分布情况合理设置投放分类容器。可回收物投放容器的数量、容积、分布应与其产生特点和分布情况相符,便于居民投放。大中城市及快递业务量大的其他地区可增设单独的废纸类可回收物投放容器。对厨余垃圾进行破袋收集的,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对可回收物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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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快递包装废物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第二次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