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提出了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 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自行监测。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排污单位中,本标准未作规定的生产设施和排放口自行监测要求按照相应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执行;配套动力锅炉的自行监测要求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 820)执行。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HJ 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 2.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HJ/T 301 铬渣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暂行)
HJ 442.8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八部分 直排海污染源及对近岸海域水环境影响监测
HJ 61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 820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
HJ 96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排污单位 pollutant emission unit of industrial solid waste and hazardous waste storage,recycling,treatment and disposal
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性活动的排污单位。
3.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排污单位 pollutant emission unit of general industrial solid waste storage and disposal
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经营性活动的符合 GB 18599 的排污单位。
3.3
危险废物贮存排污单位 pollutant emission unit of hazardous waste storage
开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经营性活动的排污单位。
3.4
危险废物利用排污单位 pollutant emission unit of hazardous waste recycling
开展从危险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等经营性活动的排污单位。
3.5
危险废物处置排污单位 pollutant emission unit of hazardous waste disposal
开展对危险废物改变物理、化学、生物特性使其“减量化”“无害化”,或者进行安全填埋等最终处置经营性活动的排污单位。
3.6
医疗废物处置排污单位 pollutant emission unit of medical waste disposal
开展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化学消毒集中处理、高温蒸汽集中处理等经营性活动的排污单位。
3.7
雨水排放口 rainwater outlet
直接或通过沟、渠、管道等设施向厂界外专门排放天然降水的排放口。
排污单位应查清本单位的污染源、污染物指标及潜在的环境影响,制定监测方案,设置和维护监测设施,按照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做好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记录和保存监测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
5.1 废水排放监测
5.1.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单位废水排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按照表 1 执行。
表 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单位废水排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废水总排放口 | 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等a | 月 |
渗滤液调节池废水排放口 | 废水中含有的GB 8978中的第一类污染物a | 月 |
生活污水排放口 | 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磷、总氮 | 季度 |
雨水排放口 | 化学需氧量、悬浮物 | 月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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