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在有还原性物质存在的条件下,铬酸雾的测定受到明显干扰。
2 定义
铬酸雾:指以气雾状态存在的铬酸或可溶性铬酸盐,本标准以测定其中的六价铬为基础,以铬酸计。
3 方法原理
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的铬酸雾用玻璃纤维滤筒吸附后,用水溶解;无组织排放的铬酸雾用水吸收。在酸性条件下,铬酸中的六价铬与二苯基碳酰二肼作用,生成玫瑰红色的化合物,该化合物的吸光度和六价铬的浓度成正比,在540 nm波长处用分光光度法测定,反应式如下:
C13H14N4O+ 2Cr2O72-+26H+→C13H10N4+4Cr3++15H2O
4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GB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5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和蒸馏水。
5.1 乙醇:95%。
5.2 硫酸:ρ=1.84g/ml。
5. 3 二苯基碳酰二肼。
5.4 重铬酸钾:基准试剂。
5.5 硫酸溶液:1+9。
用量筒量取ρ=1.84 g/ml硫酸(5. 2)100 ml,缓慢(边搅拌)倒入约500 ml水中,转移至1000 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到标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