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20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CJ/T 3039 城市生活垃圾采样和物理分析方法
NY/T 304 有机肥料有机物总量的测定
CJ/T 96 城市垃圾有机物的测定-灼烧法
HJ/T 61 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
城市放射性废物管理办法
核技术应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手册
当上述文件被修订或者被替代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或者替代文件。
在本规范中,采用下列术语的定义。
在三峡库区内生产、生活活动中产生并堆存而未处理处置的各种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以及被这些废弃物质污染的土壤。
3.2 医疗废物
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3.3 清理
为保证三峡水库水质而进行的库底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工作,包括库底堆存固体废物的收集、清除和无害化处理处置。
3.4 处理处置
将固体废物焚烧,或用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 达到减少已经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固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场所或者设施并不再回取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