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蔗糖、淀粉糖浆、木糖母液等为原料,采用普通法、苛性亚硫酸盐法、氨法或亚硫酸铵法制成的食品添加剂焦糖色。
2 术语和定义
2.1 普通法焦糖色
以碳水化合物为主要原料,加或不加酸(碱)而制得,不使用氨化合物和亚硫酸盐。
2.2 苛性亚硫酸盐法焦糖色
以碳水化合物为主要原料,在亚硫酸盐存在下,加或不加酸(碱)而制得,不使用氨化合物。
2.3 氨法焦糖色
以碳水化合物为主要原料,在氨化合物存在下,加或不加酸(碱)而制得,不使用亚硫酸盐。
2.4 亚硫酸铵法焦糖色
以碳水化合物为主要原料,在氨化合物和亚硫酸盐同时存在下,加或不加酸(碱)而制得。
3 技术要求
3.1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
要求 |
检验方法 |
色泽 |
黑褐色 |
取适量试样置于清洁、干燥的无色玻璃烧杯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色泽和状态 |
状态 |
液体、粉末或颗粒 |
|
气味 |
具有焦糖的焦香味 |
将试样稀释成5 g/L-20 g/L的水溶液,嗅其气味 |
3.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更多标准内容点击以下链接获取标准全文: